汕尾日报讯 (记者郑志聪)1月31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联防联控工作,及时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关怀温暖传达到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支持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下拨专项党费150万元的基础上,市、县两级组织部门以及市直工委、市国资委配套专项党费855.5万元,共 1005.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此次下拨党费做到重点突出、用途明确、面向一线、倾斜基层,用于支持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定点收治医院和卫健、公安、交通、教育等防控一线部门以及“两新”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同时,充分发挥党费撬动作用,带动更多社会力量投入疫情防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坚强力量。 市委组织部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大数据+网格化+主动检测+群众路线”工作思路,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笔党费的使用管理,配套相应经费,科学分配使用,尽快划拨到基层党组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实加强管理监督,把资金用在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专项党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传递温暖、解决困难、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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