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汕尾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立足防风险、稳物价、保物资等重点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假冒伪劣口罩案件8宗、价格违法案件9宗、食品违法案件7宗;查扣涉嫌假冒口罩9954个;关停经营野味、销售野生动物、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等餐饮服务单位164家。
▲代市长逯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少文、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文炯调研物资供应情况
1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下好“先手棋” 从1月18日至21日,组织3个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防控冬春季突发急性传染病,全市共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9份,立案2宗。1月23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及时成立市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组织领导全市市场监管干部职工以“战时状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23日,发出了开展检查督导及专业执法的通知,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月4日共计开展督导16次。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队伍到陆丰检查
▲在红海湾大德岭查获一批无进销凭证药品 2 严查市场,杜绝隐患,织密“安全网” 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场所,持续加强实地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防止来源不明的畜禽和野生动物产品流入市场,落实农贸市场“1110”制度,加大保洁消杀力度,保持市场环境卫生清洁;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落实杜绝多人聚餐的要求和做好员工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上岗、场所卫生消杀等工作。1月23日至2月4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农贸市场1244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938家次,发现并落实整改存在问题157个,及时劝退或劝停多人聚餐,检查中未发现经营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督促药品销售单位及时将有发热体征的购药患者信息通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所在镇政府,共计172人次。监测检查各类广告9350条,暂未发现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为疫情防控相关在用计量器具提供免费校准服务,确保性能稳定、计量准确,1月23日至2月4日,共校准多参数监护仪33台、协助送检校准红外体温计326台。
▲市市场监管局检查超市和市场
▲市市场监管局检查餐饮药店
▲市市场监管局向经营户和群众发放防疫宣传资料
▲市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分局检查餐饮单位和市场
▲市市场监管局华侨分局检查药店和市场
▲汕尾市质计所校准计量器具 3 关注民生,稳定物价,解好“民心题” 针对医用口罩、酒精、抗病毒药品等物资需求增加,可能出现脱销及涨价情况,1月22日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告诫相关经营户依法合规经营;及时开展价格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价签不符规定的药店进行立案,震慑价格违法行为。针对1月25日下午个别地方出现恐慌性抢购大米的现象,及时通知辖区所有商场超市,不得无故停止经营,不得哄抬物价并及时调配货源保障供应;迅速联合市发改局,于1月26日中午通过多渠道发布《关于维护大米等粮油市场秩序稳定的通告》,强调我市粮食供应库存充足,呼吁群众不要听信谣言;立即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当天检查经营主体70多家,立案查处1家,要求超市通过广播系统加强宣传,及时消除市民恐慌心理;通过有力举措,及时稳定了我市粮油市场秩序。针对全市24日至26日群众对大米、口罩、消毒用品等价格投诉举报量剧增,达到136件的现象,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件件及时受理、处置和回复,1月23日到2月4日,共检查价格市场主体6999个次,1月27日以来全市价格投诉量已明显下降,市场物价整体平稳。
▲检查超市大米价格和库存
▲在超市张贴公告 4 协调各方,凝聚力量,发好“动员令” 针对防护物资紧缺情况,组织全市药械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及保障座谈会3场次,动员相关企业千方百计、多渠道及时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局积极筹集防护物资,尽力解决全市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和群众的需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控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局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及时发布省、市及我局通知、通告、公告与防控措施和防控知识;结合市场巡查加强现场宣传,张贴发放防控有关宣传海报、资料等约10000份;做好本系统各单位重点人群排查和内控工作,落实好“看好自家门、守好自家人”责任。 坚守是市场监管人的职责面对疫情我们全力以赴!防控疫情我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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