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 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喜与忧 前些日子,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还对“高校的专项计划和地方地专项计划”做了详细的说明,这对于贫困地区的学生与家长来说是福音,因为这是进一步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的渠道,提高这些学子入读高校的比例,促进教育公平,这是喜的一方面。但是,按照文件的要求,比如,汕尾各县区除县、区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区域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就具体到汕尾市城区来说,除市区的凤山、新港、香洲三个街道以外的区域全覆盖,这一显失公平的政策划分不能不使一些家长发愁与忧虑。 第一、凤山、新港、香洲三个街道中渔民、农民、下岗职工、下岗党员、小商贩、贫困户很多,难道他们就不应该享受这一政策吗?对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下岗职,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什么都没有,他们更希望能读书的下一代考个高校来改变他们日后的生活,这也是我们国家正脱贫攻坚政策而且是在努力进行的重要部分。 第二、难道是因为政府驻地就没贫困吗?上世纪七十年代、政府驻地的人是城市区居民,是有排价粮可买、其他福利有定额可供的保障。现在的驻地居民大多是因为农村教育跟不上才进城艰辛谋生的。所以这些人需要政府更多的关怀。 第三、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上上下下时时刻刻不是在推行社会公平正义吗?然而我们丝毫读不出“除县、区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区域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有公平之处。 以上喜忧,恳盼政府有关方面再斟酌,取消政府驻地区域的区别,让贫困、落后的家庭真正享受到教育公平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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