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省公安厅禁毒局、广州警方和市公安局技术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组织惠来、揭东禁毒大队成功捣毁一个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毒品冰毒约1公斤,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作案交通工具小汽车1辆、摩托车1辆。
今年初, 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线索: 一外号“阿游”的外地男子将于近期 到揭阳购买毒品。 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成立专案组, 对可疑人员进行摸查研判。
4月下旬, 专案组掌握到嫌疑人“阿游”将于近日到揭阳 向卢某木进行毒品交易的可靠信息, 遂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收网。
4月21日晚,“阿游”与前来交易的两嫌犯卢某木、詹某明见面,三人商定好交易方式后,“阿游”将毒资交给詹某明,詹某明遂驾驶摩托车向另一嫌犯吴某清购买1公斤冰毒。
办案民警 詹某明将购得的1公斤冰毒贩卖给“阿游”,但老奸巨猾的“阿游”对冰毒进行“验货”后,却以冰毒质量有问题提出要“换货”。
正在嫌疑人争执不下的时候,
公安机关立即展开抓捕,当场抓获嫌疑人詹某明(男,39岁),现场缴获毒品冰毒约1公斤,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作案小轿车、摩托车各1辆。犯罪嫌疑人“阿游”、卢某木趁乱逃脱,吴某清畏罪潜逃。
抓获犯罪嫌疑人詹某明后,
专案组人员对其进行突审, 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 同时全面展开对其他嫌疑人的追捕工作。
4月24日, 专案组人员在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现嫌疑人卢某木(男,39岁)的行踪, 马上组织警力前往医院将其抓获归案。
4月28日,嫌疑人吴某清(男,53岁)在汕尾市被抓获归案。
5月9日,嫌疑人“阿游”(游某男,男,27岁)在广州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被专案组抓获归案。
至此,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揭阳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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