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被提起公诉
2020年6月12日,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依法对刘某成等2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创立狮帮、物业公司等方式为掩盖,有组织的通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手段在汕尾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等区域实施多宗犯罪作案,涉及村委选举、村集体土地、猪肉市场、物业小区、房产拆迁等多个领域,长期以来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给当地群众造成心理强制及恐惧,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来源: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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