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文明安全交通秩序整治
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永远都是进行时
海丰公安交警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
整治新阶段 对重点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要求
1、对无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采取行政拘留;
2、对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查扣摩托车;
3、对无牌证摩托车等机动车,一律查扣;
4、对有驾驶证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一律对驾驶人记12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6月20日开始,海丰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将进入新阶段,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实的举措,举全警之力,针对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无牌证摩托车等机动车、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驾乘汽车不规范使用安全带、“泥头车”非法改装超载行驶等突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查处,彻底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大幅度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助推汕尾市如期摘掉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省帽”。
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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