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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以良好的城市交通面貌创建文明城市
组织领导再强化
为贯彻落实好汕尾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2020年6月18日晚汕尾市组织召开的“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约谈会的会议精神和要求,6月22日上午,陆丰市召开深入推进交通秩序和公共交通服务整治工作会议,对创文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做好创文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议要求:一要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二要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追究,三要严格对标对点,整改落实到位,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部署,深入推进整改,要对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严,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切实落实到位。
6月22日下午,陆丰交警大队召开深入推进交通秩序和公共交通服务工作会议,对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动员、部署。
开启严查模式
以下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一、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以罚款200元(对无证驾驶人罚款1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如经查实,无戴头盔及无证驾驶行为人身份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陆丰交警将对其相关违法情况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抄送当地纪监部门、创文办等部门,对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违纪等方面进行叠加处理。 二、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两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和乱占乱摆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对临路临街的商铺经营者,在其店铺前故意设置障碍物阻止其它车辆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由市公安交警或市住建、公用事业事务中心等部门责令相关行为人消除障碍或私自设置的设施。对故意设置障碍影响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造成交通堵塞或间接引发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行为实施人的法律责任。 四、严禁拖拉机、改装拖拉机(俗称“土炮”等车辆)、无牌农用运输车进入陆丰市陆城中心城区道路行驶。 五、对有驾驶证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一律记12分; 六、对无牌证摩托车等机动车,一律予以没收。
交通违法曝光不间断 乱占乱摆
温馨提示:陆丰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交通违法者从严从重处罚,坚决整治交通乱象,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打造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陆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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