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底,汕尾市民网报道了一篇《民生工程,为何全体村民不支持?》的文章,虽然文章只存活了3个小时,但是文中反映桥冲镇大塘村委沙墩村关于污水处理厂选址不当引起沙墩全体村民反对的问题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最终事情得以完美解决,百姓皆大欢喜,都为政府的英明决策大加赞赏。
就在近日,还是在沙墩村,又出现了与污水处理厂如出一辙的奇葩事。沙墩村今年准备复耕的早造水稻田有98.5亩,分布在大港遍、新港桥、墩仔脚三个地方。就在村民准备复耕时,却发现自己的农田地已有人给翻了,并且秧苗也长出了几厘米高了。村民们是满头雾水,不知所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于是,村民代表来到了大塘村委会将情况向相关领导干部反映,得到的回复是,如果村民自己要耕作,必须向村委会缴纳240元才能要回去。自己的田地自己种,还要向村委缴费??只知道国家对三农有补贴,就没听过自己的田地要耕作,还要向村委缴费的说法啊?? 原来,在6月15日村里贴出公告,公告内容大意是,村里丢荒土地过多,“市、镇领导重视,村委干部会议决定。”将荒田流转给陆丰某农业公司耕作,如未签土地流转委托的,要补签,其他的问题一概没有说明。6月16日,大塘村委会在召开会议时又提到过土地流转委托的问题,但沙墩村村民代表就一致表示,不流转,要自耕,并多次重申沙墩村全体村民农田土地不流转的的意愿,但村干部不置可否。 在此,沙墩村民提出了几点疑问: 一、自家的农田,现在准备耕作时,为何要向村委会缴费?缴费项目是什么? 二、是谁复耕了沙墩村民的早造水稻田地,沙墩村民为何不知情? 三、农田土地是否流转,是不是全凭自愿?还是强制执行?是谁给了这些外省民工权力?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村民土地强耕? 四、所有复耕的98.5亩早造水田,是不是都签订了农田土地流转委托?如果没有签订,是谁在违法使用权力,私自强耕农民土地? 五、是谁在决定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权力是谁给的? 六、沙墩村有晚造水田117亩,其中出水沟18亩、虎树宫63亩、花窑头35亩。在26年前就被村干部承包给养殖户,26年来,村委书记和村干部都换了好几批,但承包一直延续至今,而沙墩村全体民并没有从中得到任何福利。请问这是否合理?合规?合法? 为了桥冲镇大塘村委沙墩村全体村民的集体利益和基本生存的土地,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给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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