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当天,法官、公诉人、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县法院第一数字科技审判法庭主持或参与庭审,被告人庄某辉在看守所视频提讯室远程连线,两地通过智慧庭审平台,采取视频连线的形式,形成完整的庭审现场。同时,全县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共3万余名学生在各学校教室,通过海丰县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网,实时在线观看庭审直播过程。庭审现场,法官、书记员及观摩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分散就坐,充分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安全。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核对被告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等,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和当庭宣判等四个阶段依序展开。庭审中,公诉人、海丰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小雄对被告人庄某辉因交友不慎而吸毒,戒毒后又因夫妻不和而复吸,进而走上“以贩养吸”的毒品犯罪道路作出深刻剖析。被告人庄某辉也表示悔恨、悔罪、悔改。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小时,学生们认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辉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28日期间,贩卖毒品给7人共25次,共重9.94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给多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庄某辉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进行深刻忏悔,告诫学生引以为戒,远离毒品。2019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毒品案件213件,审结201件,生效判决21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7人,重刑率为7.9%。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说法”。此次庭审,就是一堂形象生动的禁毒课,海丰县人民法院通过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疑难复杂毒品案的党员示范庭,发挥院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改变了以往枯燥的法律知识简单灌输,把禁毒课堂搬到了法庭上,学生们学习了刑事诉讼的程序,零距离了解毒品的危害,亲身感受国家法律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与教育作用,确保了在打赢疫情狙击战的同时,将青少年的禁毒防火墙筑固筑牢,实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的目标。
安排学生、群众、人大代表等旁听毒品案件庭审,是海丰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举措,是县委书记、县长郑俊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绪专门部署、安排的活动,旨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共同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以确保实现无毒海丰,创建全国禁毒工作示范城市的目标。
来源:海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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