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酒驾‖陆河公安交警严处之!
近日,我局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继6月24日行政拘留3名无牌证驾驶摩托车违法人员后,7月2日又查获一名无牌证驾驶摩托车、酒驾违法犯罪人员。
7月2日晚上8时许,交警大队在县城泰安桥头设卡执勤时,将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彭某辉(男,41岁,河田镇人)当场查获,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并查实彭某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于7月8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陆河公安交警呼吁广大群众: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安全驾驶。 切忌无证驾驶!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平安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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