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13日公开陆丰粮食局某储备库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报告共享地址为:https://cloud.189.cn/t/fUVf2mr6Rj6z(访问码:ygc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我单位已对本项目中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作了相应处理,并将其余内容进行公开。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验收报告内容以及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陆丰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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