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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8月2日开始||对县城创文区域机动车乱停乱放开展专项整治||请注意!
为了城市的文明进步 海丰公安交警 将以攻坚冲刺的姿态 依法采取一切措施 开展创文交通秩序整治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区域: 海丰县城三环路及以内的创文区域。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对象: 大货车、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
三、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的主要措施: 1、机动车在划设有停车位的主次干道上停车要守法规范,违反的将开具违停通知单,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托移车辆;
2、机动车在非主次干道的社区内及周边、住宅小区周边、机关单位周边、酒店酒楼周边、商场(菜市场、农贸市场、商城等)周边、过街小巷等路道停放车辆时应当停放在停车位,没有停车位的应当规范、有序、靠边停放。对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及交通安全、通畅的将开具违停通知单,情节严重的拖移车辆。
为强力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减少道路交通拥堵,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和文明交通获得感,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8月2日开始、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从严开展创文区域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从我做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切勿任性停车!
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危害性: (一)道路通行能力降低。违法停车极易造成交通堵塞,使道路交通运行的速度下降,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延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宝贵时间,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二)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该路段道路不畅通,且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地点经常是靠近学校、单位或饭店集中的地方,由于占用车辆通行道路,容易形成堵塞点,导致道路出现堵塞现象。 (三)影响交通安全。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造成行人走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现象频繁发生,交通秩序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影响城市形象。乱停乱放行为使得城区秩序较为混乱,使城市品位和形象大打折扣,影响了群众出行质量的提高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 (五)影响交管工作正常开展。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出行造成了不便,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利于交管工作的开展。 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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