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长山村村民黄雄宏违规私自造坟的举报书
我们是陆丰市南塘镇竹坑村委上宅村村民,实名举报本镇长山村民黄雄宏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严重破坏殡葬改革制度。
黄雄宏于2019年底在位于长山村西北面的山地(我上宅村一世祖照珍公的坟墓)右边违法建造新坟墓两座,涉嫌毁林造坟。我们村村民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核实,并依法依规拆除黄雄宏新建造的两座新坟墓。
“照珍公祖墓”是我上宅村全村开基一世祖公墓,立于清朝乾隆五十四年(公元1787年)已酉年冬立。长山村民黄雄宏私自在我村公祖墓右边违规建造的两座坟墓,掀起我村民的强烈反对。我们村己派村民代表报告予长山村小组及村委领导,长山村委领导也曾与黄雄宏调解协商,但黄雄宏仗其家族势力财力,对我们的善意劝阻视而不见,不予理睬,坚决表示不同意迁走两座违建新坟墓。现将以上事实呈报南塘镇政府有关部门,我上宅村民请求将长山村民黄雄宏的两座坟墓迁走拆除,以免引起我村民的民愤,将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我们请求南塘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拆除其两座违建新坟墓,以维护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2020年7月27日竹坑村委上宅村村民代表签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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