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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关于检举揭发陈高明、陈建成、陈庆明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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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09: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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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揭发海丰县公平镇陈高明、陈建成、陈庆明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汕公通字〔2020〕172号

近期,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陈高明、陈建成、陈庆明为首盘踞在海丰县公平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立案侦查,相继对该犯罪组织1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10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高明、陈建成、陈庆明及其组织成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在公平镇等地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和治安秩序。2020年8月6日,公安机关再次采取第二批收网统一抓捕行动,依法对陈秀玉、黄爱娟、钟海镇、钟海立等1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为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曾经受到过该组织及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者、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和提供证据、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根据实情情况和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奖励。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员,或窝藏、包庇涉案人员,或向涉案人员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或拒不投案并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取证办案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参与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将视情节可予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二、公安机关现已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主要成员名下查明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希望了解该组织及组织成员财产状况的群众积极向海丰县公安局扫黑办提供线索。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的债务人,持有该组织及其成员财物的公民、法人,以及该组织及其成员在征地、开发、建设中有涉及的群众、党员干部,要在2020年9月7日前主动到专案组说明情况,对不主动交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


三、如有群众掌握该涉黑犯罪组织相关犯罪线索的,可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安机关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0660-110,0660-6880321,19928531572(周警官),19928530443(廖警官)


举报邮箱:551655538 @qq.com


来访来信地址:汕尾市公安局九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2日
嫌疑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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