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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体彩杯”汕尾市第一届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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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2: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馨梦 于 2020-8-24 12:06 编辑

汕尾市摄影家协会于1992年成立以来,为我市培育和发现了一批又一批摄影人才。目前,我市共有会员160名,分布在各行各业。其中:加入国协会员6名,加入省协会员40名。为充分展示全市摄影队伍取得的成就,推动我市摄影艺术大繁荣大发展,特举办“体彩杯”汕尾市第一届摄影艺术展览。

一、展览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的目标要求,引导我市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扎根人民、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弘扬海陆丰革命传统精神、凝聚汕尾发展力量,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探索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共同推动我市摄影艺术大繁荣大发展。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汕尾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汕尾分中心

三、征稿细则

●(一)凡在汕尾市内工作、生活以及在外地旅居的汕尾市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摄影作品。●(二)展览分设纪录摄影、艺术摄影两个类别。同一投稿人可选投不同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每个类别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三)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并须是在汕尾建市以来创作的照片。曾入选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广东省摄影展览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入选资格。
●(四)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
●(五)第一届市展采用电子照片投稿。要求为JPG、JPE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最长边不超过12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作品入选后再提供高精度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名称标注为“汕尾市第一届摄影艺术展+作者姓名”;上传附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电子邮件正文内容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参赛者均需提供真实姓名,谢绝网名或匿名参与。
●(六)获奖作品公布前,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文件(单张作品大小不低于5M的JPG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如不能提供原始文件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七)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拍摄完成,所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八)为维护新闻纪实类作品的真实性和获奖入选作品的著作权等,本届展览全部获奖入选作品在汕尾市协会微信群实行网上公示。
四、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130件,其中等级奖作品共30件,优秀奖作品100件。(按《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的规定,市届展的所有奖项都能获得广东摄协入会积分)●(一)纪录摄影类:金奖1件,银奖4件,铜奖10件,优秀奖50件,计65件。
●(二)艺术摄影类:金奖1件,银奖4件,铜奖10件,优秀奖50件,计65件。
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的设置在比例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纪录摄影、艺术摄影类释义

●(一)纪录摄影: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二)艺术摄影: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六、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2020年10月30日
2.评选时间:2020年11月中旬
3.公示时间:2020年11月下旬
4.展览时间:2020年12月下旬

七、其它事项
● (一)作品入选后,由作者提供5M以上像素的JPG文件或40M以上像素的TIFF电子文件,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展出。
● (二)凡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参加本届摄影展览,并向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办理入会积分手续,不付稿酬。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享有无偿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和向非营利性的比赛、展览推荐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 (三)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 (四)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两年停止参加协会主办的展览和比赛资格。
● (五)本规则由汕尾市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八、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228873033@qq.com
联系人:余建斌
电话:13500080135

请继续关注汕尾市摄影家协会的精彩发布  
                                                                                             汕尾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处 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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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4 14: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体彩杯”汕尾市第一届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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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摄影家协会于1992年成立以来,为我市培育和发现了一批又一批摄影人才。目前,我市共有会员160名,分布在各行各业。其中:加入国协会员6名,加入省协会员40名。为充分展示全市摄影队伍取得的成就,推动我市摄影艺术大繁荣大发展,特举办“体彩杯”汕尾市第一届摄影艺术展览。
一、展览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的目标要求,引导我市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扎根人民、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弘扬海陆丰革命传统精神、凝聚汕尾发展力量,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探索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共同推动我市摄影艺术大繁荣大发展。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汕尾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汕尾分中心

三、征稿细则

(一)凡在汕尾市内工作、生活以及在外地旅居的汕尾市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摄影作品。●(二)展览分设纪录摄影、艺术摄影两个类别。同一投稿人可选投不同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每个类别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三)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并须是在汕尾建市以来创作的照片。曾入选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广东省摄影展览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入选资格。
●(四)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
●(五)第一届市展采用电子照片投稿。要求为JPG、JPE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最长边不超过12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作品入选后再提供高精度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名称标注为“汕尾市第一届摄影艺术展+作者姓名”;上传附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电子邮件正文内容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参赛者均需提供真实姓名,谢绝网名或匿名参与。
●(六)获奖作品公布前,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文件(单张作品大小不低于5M的JPG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如不能提供原始文件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七)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拍摄完成,所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八)为维护新闻纪实类作品的真实性和获奖入选作品的著作权等,本届展览全部获奖入选作品在汕尾市协会微信群实行网上公示。
四、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130件,其中等级奖作品共30件,优秀奖作品100件。(按《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的规定,市届展的所有奖项都能获得广东摄协入会积分)(一)纪录摄影类:金奖1件,银奖4件,铜奖10件,优秀奖50件,计65件。
●(二)艺术摄影类:金奖1件,银奖4件,铜奖10件,优秀奖50件,计65件。
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的设置在比例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纪录摄影、艺术摄影类释义

(一)纪录摄影: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二)艺术摄影: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六、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2020年10月30日
2.评选时间:2020年11月中旬
3.公示时间:2020年11月下旬
4.展览时间:2020年12月下旬

七、其它事项
● (一)作品入选后,由作者提供5M以上像素的JPG文件或40M以上像素的TIFF电子文件,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展出。
● (二)凡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参加本届摄影展览,并向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办理入会积分手续,不付稿酬。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享有无偿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和向非营利性的比赛、展览推荐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 (三)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 (四)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两年停止参加协会主办的展览和比赛资格。
● (五)本规则由汕尾市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八、投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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