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落实十大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将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重诺笃行、积极作为,全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我市探索实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让“为民作主”成为“由民作主”,由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差额票决的方式,确定了2020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这些项目包括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提高医疗补助标准等。
加强督办促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对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非常重视,将其列入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并制定《2020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督办分工方案》,分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
目前,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已经全面、深入地开展督办工作,大力推动十件民生实事办理落实,特别是结合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市人大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委员会集中开展跟踪督办,深入到牵头责任单位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抓好2020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
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新标准已于1月1日执行 市民政局扎实做好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工作,多次联合财政部门对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所需资金进行精准测算,制定提标方案,及时出台了《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的通知》《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切实提高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达到或超过省的要求。特别是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比去年提高了21%,比省提高10%的要求高出一倍,在我省四类地区当中排名靠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目前,市民政局已全部完成2020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关于“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所有事项,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并补发不足部分。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约4.402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6.55万人次。
10月份实现砂土路清零目标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并领导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工作任务,主要是完成砂土路改造533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2座。截至8月27日,全市已完成砂土路改造60.5公里,完成危桥改造4座。其中乡、村道砂土路完成52.8公里,200人以上自然村7.7公里。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建设任务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招投标工作,部分县区已经先行开展建设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称,“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率较低,主要是因为交通建设项目在建设前需要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工。该局将充分利用9月份施工黄金期,抓早抓紧抓实抓细“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9月底基本完成任务,10月份完成收尾工作,实现砂土路清零目标。
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及“二次救助”工作启动
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520元提高到550元。加上个人所缴的250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800元/年。此外,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方面有新变化,一是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将大病保险起付线从2.5万元降至1万元;二是落实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三是将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四是落实“两病”特定门诊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五是提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标准,个人账户收入每月由60.8元提高到128.6元。
医疗救助是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我市从8月1日起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提高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并实施“二次救助”,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外的自费费用纳入“二次救助”范围,医疗救助额度翻倍增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继续降低起付线,实现特定人群“零支付”。
编审:小柯丨责编:黄舒青丨编辑:陈凯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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