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想要开车上路
必须要先取得驾驶证
近期,陆丰交警将3个无证驾驶者送进了拘留所
案例一 8月30日20时许,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在324国道星都经济开发区龙江兰村路口检查一辆号牌为粤N32675的东风牌大货车,经查,驾驶人庄某钦(男,28岁,陆丰潭西镇人)涉嫌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和驾驶报废汽车,被我局依法处以罚款8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二十日。
案例二 8月30日4时15分许,陆丰市交警大队陆城中队接到汕尾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指令称城东派出所在处理一起群众纠纷时,发现当事人李某声(男,28岁,陆丰人东海镇人)涉嫌酒后驾驶。陆城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城东派出所处置,在现场对其酒精呼气值初步检测,结果为112毫克/毫升,涉嫌醉驾。同时查明,李某声其驾驶证已被吊销,涉嫌无证驾驶。
次日,我局依法对李某声涉嫌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经广东正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刘某的血液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酒精含量为104毫克/毫升,现我局已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案例三 8月30日22时15分许,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碣石中队在碣石镇碣南大道设卡执勤,在检查一辆号牌为川CCT223的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刘某(男,43岁,四川人)的驾驶证仍在暂扣期间,属无证驾驶,同时,在现场对刘某进行酒精呼气值初步检测,结果为206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驾。 次日,我局依法对刘某涉嫌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经广东正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刘某的血液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酒精含量190.5毫克/毫升,现我局已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0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 请持“证”上路! 来源:陆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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