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流山 于 2020-9-6 12:26 编辑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关键的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首先是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
我们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大党建”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和跨部门定期会商研判制度,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网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勇于发声、敢于亮剑,坚持党管宣传、党管阵地、党管舆论、党管媒体,使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旗帜鲜明反对错误观点,不断弘扬正能量,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