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海丰县公安局举行销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现场会,集中销毁3749辆无牌证报废车辆。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肖友育出席并讲话。现场会邀请县财政局、应急局、市监局、交通运输局、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同志到场监督。
肖友育对今年来我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予以肯定,就如何开展好下阶段工作,他要求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以“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排头兵、“五城联创”和“平安海丰”建设为牵引,根据《海丰县开展2020年秋季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创文迎检、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工作,再动员、再加温、再部署,整体联动、攻坚克难,全力开展秋季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和文明形象,努力为海丰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此次销毁的车辆,是我局交警大队和辖区各派出所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止,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综合整治行动中查扣违法无牌证及报废车辆共3749辆,其中二轮摩托车3510部,三轮摩托车199部,四轮小汽车29部、六轮货车6部、大货车(大客车)5部。
上述的各类车辆,交警大队于2020年5月13日在汕尾日报予以公告,现公告法定期已满。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6条的规定,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收回残值上缴国库。
海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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