碣石镇位于陆丰市南部碣石湾畔,是依托碣石湾发展起来的渔商城镇。为进一步加强渔港(岙口)的管理保护,维护海域安全稳定、促进渔业生产发展、保障渔船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资源管控,该镇正全面推行“港(岙)长制”“船长制”。
在推行港(岙)长制”“船长制”的过程中,碣石镇建立了严格的管理问责办法。该办法包括5章17条,从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情形等方面,落实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了“港(岙)长制”“船长制”属地管理职责。
该“办法”的第7条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港(岙)长制”“船长制”工作职责情形的问责方式,主要有:第一,对责任单位的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等;第二,对责任人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第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第四,被问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除落实问责机制外,碣石镇还结合当地的特点,建立了镇级港长、村级港(岙)长、渔船管理网格员(海岸线巡逻员)和“船长”四级体系,实现“依港管船、依船管人”的目标。
镇级港长由镇长林祝命担任,镇党委委员王举慧担任镇级副港长,负责“港(岙)长制”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港(岙)长制”“船长制”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成员单位履行相关职责。
村级港(岙)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港(岙)长,村(社区)主任、分管干部担任村级副港(岙)长,负责渔港(岙口)及渔港经济区建设、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督查、考评村级“港(岙)长”、渔船管理网格员(海岸线巡逻员)、船长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组织各方力量实施联管联控。
渔船管理网格员由沿海村(社区)招募或船长推荐,每个沿海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渔船管理网格员,负责做好所辖港区和渔船船员的日常巡查、法制宣传、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每日巡查频率不少于1次,指导渔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备配齐安全生产设施,督促船员持证上岗;及时发现并指出渔船和船员在禁毒、反走私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掌握渔船和船员基本情况和动态,按照“一船一档”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配合有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海(港)纠纷调处等工作。每周向村级港(岙)长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船长”由渔船实际所有人(经营者)和渔船船长担任,负责带领船上所有人员坚持依法从业、做好安全生产、落实带班值守,做好应急突发事项处置。按照有船单位和渔船管理网格员要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船上所有人员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自觉配合有船单位和渔船管理网格员做好定期和不定期清理清查,对有船单位和渔船管理网格员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贯彻落实到位,坚决不参与走私、运毒、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规定配足适任渔业船员,配备渔船通导设备,安装AIS、北斗定位系统和足够有效的消防设备等。定期检查、保养渔业船舶,确保渔业船舶安全适航。
来源:南方+ 记者:南小渭 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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