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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陈洪与国立音专 ——从上音档案文献看抗战前期陈洪对国立音专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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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6 09: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张 雄

内容提要:陈洪于1937年8月应萧友梅之邀赴沪担任国立音专专任教员兼教务主任,后又任“私立上海音乐院”院务委员会主席,在3年多的时间里,襄助萧友梅在战争形势下艰难办学,为国立音专作出了卓越贡献。

关键词:陈洪;萧友梅;国立音乐专科学校;音乐教育史;校史

原载于《音乐艺术》2017年第4期

陈洪先生(1907~2002)是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家、理论家、作曲家和翻译家。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上海紧张的战争局势下,陈洪应萧友梅之邀赴沪,担任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乐理、视唱专任教员兼教务主任;此外还主编、出版音乐刊物,组织、指挥乐队排练演出,翻译、撰写著作。在上海成为“孤岛”、萧友梅病逝前后,更是竭尽心力,全面主持学校工作,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转。陈洪在国立音专的杰出工作,不但留在了当时师生们的回忆中,也留在了上音保存的档案文献中,今天,在纪念陈洪先生110周年诞辰之际,经过对这些资料的阅读和研究,陈洪先生在国立音专的形象在我们脑海中变得更加清晰起来。


一、
临危受命,战争前夕赴上海任职

1937年“七七事变”后,整个上海笼罩在战争的阴影下。驻扎在上海虹口、杨树浦一带的日军蠢蠢欲动,日本战舰在长江、黄浦江沿岸肆意巡弋,战争一触即发。两年前的10月21日,国立音专正式迁入属于自己的江湾新校舍并举行了1935年(民国24学年度)的开学典礼,12月8日又隆重举行新校舍落成典礼。1937年的暑假,照例是6月下旬就放了。放假前,黄自请辞教务主任兼职,以便集中精力教学。萧友梅接受了黄自的辞呈,即物色继任者,很快就相中了私立广州音乐学院的陈洪先生。陈洪是留法学习音乐的,回国后在广州组织过管弦乐队并任指挥,与马思聪共同创办私立广州音乐学院并任具体负责的副院长(后任代院长)。尽管陈洪与萧友梅素昧平生,但他的这些经历应该说是萧友梅心目中的最佳人选。萧友梅就给陈洪写信,问询他是否愿意来国立音专工作。7月下旬萧友梅又给陈洪第二次写信并附聘书,聘他为国立音专专任教员兼教务处主任。陈洪抱着先试一试的心态答应了萧友梅。其实陈洪还没有到任,1937年7月21日出版的国立音专校刊《音》第63期已经登出了“下学年教务主任聘请陈洪先生担任”(校布告第315号)的消息。可见萧友梅对此事的迫切心情。

7月下旬,陈洪只身经香港乘船赴上海,8月1日抵达上海后,即前往位于江湾的国立音专报到。学校正值暑假,空无一人,但陈洪看见了门口贴着自己名字的办公室。其实此时学校已经接到教育部指令准备搬家。陈洪见到了萧友梅,寒暄后萧友梅即告诉他:“一切都已准备就绪,明天就搬。”

陈洪就这样义无反顾地上任了,成为继黄自后国立音专第三任教务主任,并立即投入了搬家的紧张工作中。促使他作出决定的,不是在这所中国最著名的音乐院校任职的荣誉(陈洪曾向萧友梅推荐留法归国的马思聪去国立音专任教,被认为太年轻而否定),而是他甘愿为专业音乐教育事业作出奉献的高尚情操,以及他亲眼看到萧友梅在艰难时局中坚定办学的魄力。陈洪有过办学的经验,深知维持一座学校的艰难,因而更被萧友梅面临战争危机时的沉着应对而折服。陈洪曾写道:“我被他这种精神所鼓舞,对音专的前途也就乐观起来。”可以说,萧友梅与陈洪是一对志同道合的亲密同事,在战争的硝烟中,共同的事业和理想将他俩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8月初,学校先搬到法租界的徐家汇路。8月8日,日军飞机轰炸上海,江湾校舍遭受轰炸。“八一三”事变后,学校不得不又搬到马思南路(今思南路)并在那里正式开课。第二年为避免敌人注意,萧友梅又提出“化整为零”,将学校分成3处,教室迁至高恩路(今高安路),另租屋供总务部门和贮藏图书、唱片之用。1939年秋,学校又第四次搬家,迁至公共租界的爱文义路(今北京西路),在那里直到抗战胜利。真如陈洪后来回忆道:“学校领导除忙于日常教学工作外,最吃力、消耗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为学校的生存而奋斗,半场、伪装私立、计划内迁、防备敌伪破坏、应付物价、沟通经费等……”陈洪为国立音专的献身精神,也在炮火中经受了考验。


二、
尽心尽力,襄助萧友梅坚持办学

陈洪上任教务主任后,凭借他在广州办学的经验,很快就投入工作。首先,他完善了学生的各项规则。比较1935年出版的《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校舍落成纪念刊》与1937年11月27日出版的《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一览》,我们可以发现1937学年的学生规则增多了,如《暂行免费即公费生规则》《乐器借用规则》《课室规则》《学生操行考查规则》《学生请假规则》《学生考试规则》《学生出席总理纪念周规则》《学生聚会结社规则》《学生出版刊物及揭帖规则》《学生课外作业规则》,共增加了10条之多。制定这些规则,是教务主任的分内事。由此也可见虽然当时局势混乱,学校不仅得不到安全保障,甚至连固定的校舍都没有,但萧友梅和陈洪并未因此而放松了对学生的管理,反而将制度修订得更完善,这也说明了他们对国立音专前途充满了信心。

按学校规章,教务主任必须对学生个人申请在校外演出的情况进行审查,若无问题则与校长、主科老师共同签发《校外演奏允许请求书》。我们在档案中发现了不少经陈洪签字的《校外演奏允许请求书》,如:斯义桂申请于1937年11月23日在上海逸园跑狗场(Canidrome)演唱威尔第的《弄臣》选段,吴乐懿申请于1937年11月21日在兰心剧院演出格里格的钢琴协奏曲,吴乐懿申请于1937年12月8日在大上海大戏院(Metropol Theater)演出格里格的钢琴协奏曲等。

作为教务主任,陈洪还担任了审查免费公费学额委员会委员(1937年9月14日《国立音专函第601号》)。学校规模虽小,但规章制度严格,包括对违纪学生作出处理(1937年9月15日国立音专函第602号)、宿舍内无人认领的被褥的处理等诸多事宜都要经教务主任决定。

陈洪还做了一件自认为很有意义的事——修订教学大纲。新的教学大纲比较完整,提高了教学水平,尤其是由钢琴教员B.拉查雷夫根据俄国传统教学法制定的钢琴教学大纲(拉查雷夫的老师Siloti是尼古拉·鲁宾斯坦、李斯特和柴可夫斯基的学生),内容详尽而且要求较高,从而为学校以后的钢琴教学留下了正规可行的标准。

1937年11月12日上海沦陷,租界成为“孤岛”,教育部允许上海各校采取任何方式维持校务。当时萧友梅已经不便公开露面,学校一切都交由陈洪主持,所有对内对外文件也由陈洪起草,萧退居幕后,审阅、签署文件。为了保护学校,萧友梅决定将学校化名为“私立上海音乐院”,自称“萧思鹤”,让陈洪改名为“陈白鸿”。1938年2月3日,陈洪起草致法租界公董局华人教育处函,通知“本校即日办理结束迁往内地”(《国立音专函第772号》)。2月4日又函告学生家长:“本校因环境关系,不能再用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名义继续上课。决定自即日起,办理结束。但为维持学生学业起见,已由本校同仁发起另组织一私立上海音乐院,以收容本校学生。”(《国立音专函第773号》)1938年2月12日,《上海音乐院布告》第1号、第2号发布,称:“私立上海音乐院已组织就绪,函请法租界公董局备案。”“聘请黄兆鸿为常务董事兼主席,萧思鹤、李健为常务董事,邝富灼、胡詠骐、吴子琳、谭亦鸿为董事。”次日又发布《上海音乐院布告第3号》,推定陈白鸿、萧思鹤等为院务委员,“陈白鸿为常务委员兼主席”。萧友梅带陈洪去法租界工部局给新学校注册,告诉华人教育处处长法国人格罗布阿(Grobois):“这位就是私立上海音乐院的负责人陈白鸿先生,他是留法回来的,能讲法语,以后有事情和他联系。”这样,陈洪就正式担当起管理学校的重任,当然,他每一件事都是要请示萧友梅并征得他同意的。


三、
无私奉献,身兼数职当好“总管家”。

陈洪到校时的专职是担任乐理和视唱练耳课的专任教员,兼教务主任。1938年黄自逝世后,原由黄自担任的公共和声、音乐史、音乐欣赏等课程便都落在陈洪身上,如他所说:“成为全校音乐共同课的包干者了,每周要上10多节课,备课、改卷、教材等工作很忙。” [①]

除了教学和教务主任的工作,陈洪还担任了许多学校的其他工作。从现存档案中我们可以找到这样的文件:

1937年10月16日《国立音专函第686号》写道:“本校自本年11月起于校刊之外增印《音乐月刊》”,并推定总编辑为陈洪,文学稿件审查员为龙榆生,专门稿件审查员为黄自、李惟宁、赵梅伯。

萧友梅之所以将这件重要的事托付给陈洪,正是看中了陈洪早在1933年时就主编过《广州音乐》的能力。《音乐月刊》是国立音专第三种正式出版的学术性刊物,1937年11月至1938年2月共出版了4期,蔡元培题刊名。在第1号中记载了萧友梅在开学典礼上慷慨激昂的演讲:“我们仍筹备在11月举行一个音乐会。我们应该再接再厉,有一分的可能,做一分的事业,所以现在我们又来创刊《音乐月刊》,以应学术上的需要。总之,我们不要悲观,我们要积极准备,我们要建设一个更伟大的音专!”虽然该刊由于种种困难只出版了4期,但它对当时的学术交流、信息报道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而且为我们留下了一份颇具价值的历史文献。陈洪在其中功不可没。

1937年10月16日《国立音专函第687号》称:“本校现组织一乐队,定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管弦乐队’”,并推定佘甫磋夫为正指挥,陈洪为副指挥,章彦为干事。

萧友梅了解陈洪的经历:在法国学习作曲和小提琴,担任过广东省立戏剧研究所管弦乐队指挥,甚至也像萧友梅在北大音乐传习所时期那样为音乐会撰写演出曲目介绍;而且陈洪是中国人,又是实干家,所以是萧友梅十分中意的管理乐队的最佳人选。由于国立音专管弦乐学生很少,所以乐队规模很小,但总算是办起来了。陈洪名义上是副指挥,实际上就是事务员,负责操办乐队的一切具体事务。

1937年11月17日的《国立音专函第677号》记载了国立音专音乐会委员会委员名单,他们是:陈洪、裘金、朱英、苏石林、查哈罗夫、佘甫磋夫以及沙礼杰夫。1937年11月18日的《国立音专函第678号》列出了(民国)26年度图书出版委员会委员名单:陈洪、黄自、李惟宁、胡周淑安、朱英、龙榆生、何达安。

1937年11月23日的《国立音专函第685号》是校长室专门致陈洪的:“本校选举音乐会委员会主席及图书出版委员会主席,台端均得票最多,当选。相应函达即希查照为荷。”这样,陈洪同时担任了学校两个委员会的主席。

国立音专每年校庆都要举行大型庆祝音乐会,到了1937年11月27日校庆十周年时,却因战争环境关系无法举行了。但萧友梅还是“希望经常开演奏会,把收入尽数献给慈善机构”。[②]上音图书馆特藏室收藏的照片显示,1939年5月4日,国立音专在美国教堂举行了“救济难童纪念贝多芬音乐会”,指挥是赵梅伯。摄影留念的照片上,陈洪站在萧友梅左手边,他应该是作为私立上海音乐院院务委员会主席和学校音乐会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上台的。

《音乐月刊》停刊后,陈洪又于1939年6月主编出版了国立音专的不定期刊物《林钟》,因“孤岛”时期局势紧张,资金困难,仅发行了一期便不得不告终。难能可贵的是,在当时日寇已经占领上海的危险时期,这冒险出版的国立音专最后一种也是最后一期刊物依然充满了学术性,如思鹤(萧友梅)的《复兴国乐我见》(注:实为陈洪执笔)、陈洪的《新国乐的诞生》、钱仁康翻译的《音乐教育的复兴》、姚继新翻译的《为什么我唱歌一定要学五年》、雪朋(萧友梅)的《键盘乐器输入中国考》、钱仁康的《释印象主义音乐》、张隽伟的《西洋乐器进化概略》、萧友梅的《给作歌同志一封公开的信》等,以及钱仁康、邓尔敬、陆仲任、龙榆生等人创作的5首乐曲,其中陈洪一人撰写了数篇文章。

至于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丛书,陈洪到校之前已经有29种出版,1941年他出版了自己的译著《音乐小史》(Percy A. Scholes原著),并标以“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丛书第30种”,他将自己另一本著作《曲式与乐曲》标定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丛书第33种”。在日寇横行上海的恐怖年代,陈洪能如此坚持不懈地维持办学术性书刊,可以说,他这个图书出版委员会主席是真正尽职了。

上音图书馆特藏室保存的另一张照片是1939年6月国立音专第七届毕业生集体照,照片上陈洪位于萧友梅与拉查雷夫之间,这里他应该是作为私立上海音乐院院务委员会主席和教务主任的身份参加合影的。

1939年8月29日《上海音乐院布告第63号》又宣布了“陈洪兼任图书馆主任”。上音图书馆特藏室至今保存着国立音专1938年至1940年师生借阅书谱的记录本,上既有萧友梅兼任图书管理员时的手迹,也有陈洪管理图书时所作的登记,每一笔借还记录清清楚楚,可谓弥足珍贵。

萧友梅病重期间,陈洪不但主持了全校的各方面工作,而且每天去医院探望并汇报学校情况,予以无微不至的关心。萧友梅临终的两天前,嘱咐陈洪将钢琴房门上的缝堵上,以免考试的学生手被风吹凉。这也是萧友梅离世前唯一的话。萧友梅生命的最后时刻,陈洪一直陪伴在床前,表示了对一代宗师的最后敬意。萧友梅逝世后,陈洪又带领全校教师联名致信教育部,推荐李惟宁为校长。1941年1月21日,教育部复电陈洪等人,同意由李惟宁暂行代理校长;2月7日,教育部电令“请李惟宁代理校长”。至此,陈洪正式脱离校务,致力于教学和创作,直至抗战胜利。

陈洪于抗战前期在国立音专的工作,是他教育生涯中的一个辉煌点,他的音乐学养、多种才艺、领导智慧和组织能力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充分发挥,是上音校史上必须着力记载的;他对于国立音专的杰出贡献,是他在中国音乐教育史上占有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


注释:

[①]俞玉姿、李岩:《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开拓者陈洪文选》,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第219页。

[②]同上,第217页。




全文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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