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旦丰养猪专业合作社平东分社年出栏2万头生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日颁布的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公众可以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P3PO_D19ICgz7GeHa3Wig 提取码 s6fr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或企事业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RP3PO_D19ICgz7GeHa3Wig 提取码 s6fr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丰县旦丰养猪专业合作社平东分社 联 系 人:施培新 联系电话:13509064976 E-mail:1076807665@qq.com 地 址:海丰县平东镇上楼村大窝山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东莞市泰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26251907 E-mail:36020212@qq.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美景中路61号201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海丰县旦丰养猪专业合作社平东分社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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