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岐(1889—1938),1923年参加农民运动;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海陆丰三次武装起义;1928年至1938年,先后在海陆惠紫、潮普惠和越南等地进行革命活动;曾任海丰县苏维埃政府委员、海陆惠紫革命委员会委员、中共东江特委委员、广东省委军委委员等职;1938年9月病逝。
陈子岐,1889年9月13日出生于海丰联安白町村农民家庭。1923年,在彭湃的影响下,参与组织农会工作,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子岐1927年参加了海陆丰三次武装起义。9月第二次起义胜利后,海陆丰地委改为海陆丰县委,任委员管经济。1927年11月当选为海丰县苏维埃政府委员、经济委员会主席,并兼任工商业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委员。1928年3月,国民党军攻陷海陆丰,陈子岐以东江特委特派员身份参加保卫革命根据地的战斗。初时在汕尾附近工作,接海丰县委通知后,和林军杰化装为民团下乡抓了人回海城,公开通过谢道山渡上埔仔峒。1929年1月下旬,被国民党军队追击,同13位同志掩蔽在大小银瓶山的深井洞中4个月。陈子岐在洞中组织支部并任书记,他鼓励大家坚定信心,直至联系上海陆紫特委,继续战斗。1930年5月,任海陆惠紫革命委员会兼海丰县苏维埃财政委员会主席。陈子岐主管财经工作,不仅廉洁奉公,而且在革命困难的情况下把自己家庭所有的积蓄贡献给了苏维埃。他鉴于一些县、区财政制度混乱,些干部不注意节约,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的现象,提出了统一经济的意见。海陆惠紫革命委员会专门发出通告,对苏区财经工作提出了“开源节流”的方针,要求各县区成立财经委员会,严格财经制度,并制定了一切缴获要归公,对私自向群众摊派款项、贪污浪费者给予严厉制裁等六条纪律,有力保障了革命根据地机关部队的供给。
1930年,他秘密到香港联系工作,并为部队购买药品。那时,他家的房屋已遭反动派烧毁,年仅14岁的弟弟陈可惨遭杀害,妻子张淑贞被捕关在海城,老母亲及唯一的儿子寄居香港朋友家中为革命作出了极大牺牲但陈子岐想念的是为部队购,全家已买药品,动员弟媳拿出一些首饰来变卖。有人提出留点钱给家人作生活费用,陈子岐解释说:“我也知道母亲和家人生活很艰苦,但游击区的伤病员现在急需药品,我们出来不容易呀,现在只能为革命大处着想,老母亲及家人,只好靠朋友们想办法帮忙了。”终于买了一批药品带回根据地。
当年冬,东江地区与闽西、赣南合建闽粤赣苏区,陈子岐调任广东省委军委委员,负责军需。1931年5月,东江地区从闽粤赣苏区分出仍成立特委领导后,陈子岐调回东江。1932年,陈子岐任东江特委委员,一度负责特委政治保卫局,为纠正肃反扩大化做了有益工作。1933年,根据地丧失后,陈子岐仍坚持地下斗争。1935年7月,陈子岐病重,经特委决定,随家人到越南就医。陈子岐仍抱病到处为国内抗日事业奔波。1936年,与越南西堤地下党接上关系后,在朱笃建立的印度支那共产党华侨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的特别支部工作,他任特支书记,在当地开展华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朱笃抗日救国会在陈子岐直接领导下,把捐献的物资和款项绝大部分直汇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或寄给宋庆龄转给八路军、新四军。
1938年9月24日,这位坚强的无产阶级战士,为革命鞠躬尽瘁,在异国默默地离开了人世,时年49岁。在陈子岐病逝19年后的1957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据余汉存、陈仲谦、陈思平、马世康原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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