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03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连日来,陆丰市工商局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每年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消费高峰期,陆丰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结合陆丰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陆丰市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较为集中的金驿市场做了重点检查,敦促市场商户加强落实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在经营过程中认真检验相关资质并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在加强重点检查的同时,工商系统还上下联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增加市场巡查次数,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和经营者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经营户坚决依法查处,确保该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据统计,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陆丰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 196人次,执法车辆52车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市场1个、经营门店47家,对3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当场责令改正。(廖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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