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尾,在那些车祸的悲剧中,因没佩戴头盔而致死致残的情况应当没有其他各类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事故多,虽然我们相信头盔是某些车祸过程中的“生命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且不可取代,但是汕尾的现实,似乎更应该着重规范其他的交通安全隐患和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问题了。
什么是我们应当根据汕尾的实际情况着重规范的交通安全问题和违法问题呢?说到底就是那些驾车不规范可能给交通安全或者其他人参与交通的安全带来麻烦、难堪以及伤害的行为。比如:随意盲目闯红灯;肆意违规转弯、调头、别车、急刹、开远光灯、长按喇叭、改装车辆设施、废弃车或偷盗所得车辆翻新无牌无证驾驶等等。当然也包括这些行为:超出路口停止线或者“摩托车前置等候区”的范围等红绿灯;绿灯还没亮起就迫不及待冲出路口的行为;自行车不走自行车道、行人不走斑马线、自行车或者电动车过斑马线不下车推行、半路突然停车接打电话、摩托车电动车在马路上并排慢驶甚至呈“S”形行驶;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没有交通意识以及连路面标志都看不懂,在马路上不知道如何识别直行、转弯、变道应该怎么走车道、怎么打灯等等。
这些交通违规行为往往是造成塞车、市区内交通乱象的根本原因;这些交通违规行为是故意地制造车祸危险以及潜在的马路杀手作为!这些交通陋习、危险行径比起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行为要危险得多,对于交通安全来说更加有紧迫性!这些交通安全问题更加关乎人们出行的安全性,而头盔很重要,需要保持,但有的时候表面功夫或者形象工程可做可不做,真正抓好交通安全,让人们出行得以放心的,我更希望在管理摩托车、电动车是否佩戴头盔的基础上把热情撒点在其他的交通安全管理中。人们长期以来缺乏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但新时代下确实不允许再如此散漫下去。看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随意挤位;听“我开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被小车撞到,小车要赔偿”点可悲、可笑、幼稚、白痴言论;谈各种横冲直撞、随地停车、不带灵魂开车的无赖与嚣张,我们应当看的出汕尾真正应当加大尺度、认真管理的是各种各样的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根本就不懂什么是交通的思想认识!
严格规范驾驶摩托车佩戴头盔是好事,但规范其他交通违规违法行为啥时候开始?这个问题真的应该好好思索思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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