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12-13 11:17 编辑
老赖的泛滥,会严重影响互信关系,彼此之间会越来越缺乏信任,不利于人与人之间相处,更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不良风气养成。这对构建诚信汕尾社会,无疑是一颗毒瘤。因此,在2020年度即将收官之际,汕尾市城区法院持续发起“南粤执行风暴2020”行动,执行干警再次重拳出击,司法拘留三名被执行人,以司法力量震慑被执行人,年末执行攻坚战再升温。
比如,2020年10月,张某申请执行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判决被执行人吴某应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280万余元人民币及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1万余元人民币。同年11月至12月,本院两次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告知其应履行还款义务,因其仍然拒不履行,城区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500元人民币。等等。
年终冲刺的号角已经吹响,城区法院将继续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南粤执行风暴2020”行动克难不停歇、持续不松懈的战斗状态,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法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维护汕尾社会稳定。
除此之外,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老赖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七年。
对于一些“顽固不化”的老赖也可以用一些特殊的手段:
1、执行唯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执行,而且实务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执行唯一住房的案例,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
2、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3、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明确确认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4、执行配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规定明确,债权人向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见,在夫妻债务性质的推定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推定为共同债务。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不是共同债务,或者财产约定各自所有。
在实务中,不少法院在实务中对能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已经开始直接执行配偶的财产,也有部分法院不予执行,不过相信在日后的司法实务中会越来越明确,不少利用假离婚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会受到更大力度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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