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正日益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有人认为,虚拟性和开放性是网络空间的重要特征和发展动力,法律应当慎入,管理应当宽松,以免抑制网络空间的发展。这种看法不仅有害,而且无益于网络健康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则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巨大推动作用;运用不当,则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负面效应。因此,在12月14日,市公安机关在市区奎山公园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今年以来,汕尾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突出违法犯罪,强力清理整治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全面整改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净化了我市网络空间环境。全市共破获公安部专项督办案件1起,侦破网络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有效遏制了网络黑灰产业的发展蔓延。同时运用“汕尾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发布推送文章3360余篇,“拍肩膀”警示教育网民1.7万余人,回复网民咨询1.6万余次,查处发布违法信息网民59人。
那么,如何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
首先要实现有法可依。网络空间作为现实社会的拓展和延伸,现实社会的矛盾和纠纷也会在这个空间有所体现。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为网络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也存在有的法律制度过于原则或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不能很好适应网络空间的发展变化。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和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把握和尊重网络空间特点,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还要抓好严格执法。法律制定后,执法就是网络法治化治理的关键。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必然要求依法惩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前不久国家颁布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诽谤的打击力度,就是例证。应进一步丰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快解决网络执法中的管辖权、证据的获取保存等问题。
第三,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也要立足全民守法。网络法治化治理,既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更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的管理者、网站主办者以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建设和努力。只有大家同力共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自律精神,才能建设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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