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起前几天在汕尾市区某菜市场门口看到的一次吵架,这次吵架是一个小车车主和一个载货三轮车车主之间的争吵。
话说载货三轮车车主想开走自己停放在临时停车位的三轮车,但他发现自己的三轮车被人推到马路中间,于是很生气地问那辆停放在他原来三轮车停放的临时停车位上的小车车主:“是不是你把我的车推到马路中间?”小车车主毫不掩饰地说:“是的!”三轮车车主又问:“你有什么权利把我的车推出临时停车位?”小车车主叉着腰说:“临时停车位是停放三轮车的吗?”三轮车车主接话:“临时停车位是停放机动车的,我车有牌有证又是机动车,凭什么不可以停?”小车车主不能回答,这时候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都议论纷纷。确实是这道理,机动三轮车也是机动车,没有理由不能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即使不允许三轮车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也只能由交管部门处理!三轮车车主继续说:“你把我的车推到马路中间,万一出事,你负责还是我负责?”小车车主灰溜溜的想离开,被三轮车车主拦下,说:“你这么拽?这车位是你的吗?你私家的?你开的士(即小车)就那么大条?”这时候周围的人开始劝架了,叫他们各自少听一句,因为本来路就窄,他们在那里吵架严重堵塞交通,影响他人通行也影响他人做生意。随着诸位路人的劝架,他们也各自散开了。
这次吵架的原因是某小车车主把已经停放在临时停车位的载货机动三轮车推到马路中,腾出临时停车位自用。看到这样的事,怪不得三轮车车主会生气!那个小车车主的行为特别霸道、蛮横不讲理而且十分衰体!做人的素质修养跟不上小汽车的速度。
首先,小汽车可以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机动三轮车也可以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尤其是有牌有证的合法三轮车。同样是机动车,小汽车不是大婆生的,机动三轮车也不是小婆生的,所以应当平等使用社会资源,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共同使用临时停车位!其次,开小车的人凭什么权利把别人的三轮车移出临时停车位?那个停车位是他买的还是祖传的?有“红印契”吗?如果把公共临时停车位当成私人停车位的话,那就太过霸道了!他怎么不把马路占为己有?自己把临时停车位占为己有实在太过霸道,比黑社会分子还要霸道!自己把临时停车位占为己有实在太衰体,比高铁霸座之徒还衰体。我不知道其他城市有没有这种衰体的做法,但我在汕尾看得还真有几次!
再者,把别人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的三轮车推到马路中,由此造成交通堵塞以及让别人的三轮车处于危险之中。这种行为的背后,良心何在?万一出点事,三轮车车主就像“科鬼啪落”一样躺枪!无缘无故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此把他人的三轮车推出临时停车位的行径不亚于故意危害社会的犯罪!三轮车车主并没违法为何要被人这么欺负?开小汽车就很高尚、了不起了吗?把已经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的三轮车推出停车位,自己用上那个位置,就像封建社会里地主恶霸抢占别人祖坟地埋自己一样,真是不知廉耻的行径呀!十分恶心!故意惹事,不让人打死也就算他命大!
二十一世纪了,汕尾也开始高速发展了,我们作为市民就别再以旧社会的那种地痞流氓且蛮横野蛮的方式生存了,好吗?正常的城市里,人们不会把别人的车推出临时停车位,然后自己的车放进去,这种鸠占鹊巢的行为是低等动物才有的。临时停车位不是私人停车位,这是公共资源,你可以放车他也可以停车,先来先得,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做人别太霸道了,太霸道容易丧命,希望做人提高点素质,不要太不知廉耻,太过衰体实在太令人作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