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件事情,可能我们要走好几个部门,要是这些部门一个接一个能贯通,一件事所需要的程序从头到尾能贯通的话,走再多的部门都无所谓。可是有些事情办起来恰恰相反,本来是一件小事却要来回奔波好多回;一个下午的时间竟然只能办成一张证明,这就非常让人们难堪了。其原因并非事情的复杂性而是各个部门之间流程十分闭塞,各搞一套,所以办事的人最辛苦。
比如要办理一件事,甲方说要一份证明,乙方到村委写这份证明,但是村委认为不必写,这是一种部门与部分之间的工作程序相互矛盾的表现之一;又比如办理一件事,甲方说要办理某个证件而这个证件乙方跑一趟相关部门后被告知由于有了法院的判决所以这个证件可以不用写,该部门没有权限为其办那个证件。这就让办事之人极度为难了,一方要求那个证件另一方却不肯办理或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这又是一次非常明显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程序不能衔接的突出表现。
以我做ISO质量管理体系的经验来看,程序文件之间以及程序文件和上下级文件之间是要有紧密的逻辑性的,一个程序编写出来是要能让各个部门参照或者让各个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所做的事情都能相互衔接。比如品质部质控管理程序,里面规定了原材料在运输和配给到生产部门之前可以允许的则损率;规定了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允许的合格率;又规定了检测部门对商品进行检测的合格率。这样最终确定一批货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最终成品率。物料部、生产部、组装部、品质部、出货组等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控制,最终达成高效、默契的生产结果。兵马俑不是整个雕刻而成的,而是又很多部位组装而成的。那么各个部门就必须有相互配合的标准进行默契生产,最终组成价值连城的兵马俑。
做一个部门的工作也如此,虽然现在我不能具体举例,因为担心在网上被人看到了影响到我要办的事的进度甚至被卡下来,所以在这里所说的,都是不针对人也不针对特定事的,不指名道姓。一个部门的工作按他们自己的部门规定的要求去工作,需要哪些证明、证件、申请书等等;而另一个部门同样按他们的部门的规定要求去做他们的工作,这要是能统一工作程序,那就简单得多了,哪些证明要开,哪些证件要办,哪些可以省略,哪些已经变通,各个部门相互不连同,结果就导致一个部门要某个证明或证件而另一个部门说不用。就这样一件事必须动用领导之间的沟通。更可气的是,办理一件事,开始的时候需要三种程序,而办理了两种后第三种竟然变成可有可无的了。明明是要经过三步才能完成,一开始说少一步都不行,但是人们办理了前两步后竟然第三步可以省略,这就非常气人了。
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或程序不畅通,不能与其他部门之间形成默契或上下衔接的话,他们倒无所谓,因为人家是来求他们办事而不是他们去求别人办事,那么最辛苦的就是那些求人办事的人了,他们要跑好多趟找好多关系。难道就不能从上到下各个部门统一梳理一下工作流程吗?就像我们民间企业管理ISO质量管理体系那样。要是你们真的搞不了,不如我帮你们搞一搞吧,把所有的工作流程和程序梳理一下,相互衔接,贯通起来。毕竟有些人可能真的是知识不够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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