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生情愿多去医院也尽量少进某些部门,进入某些部门都不知道找谁说话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怕说的不好,讲者无心听者有意而得罪人,所以不得不进去某些部门办事的时候,都是特别头疼的。
去某些部门办事最难堪的不是欲办之事有多复杂或者有多难办,而是一件挺简单的事情被复杂化或者突然发现缺资料少文本等等,总之想办好一件事就像拉着一大车的泥土一样举步维艰,时而有被刁难的迫切感觉。有事没事都要让我们多跑几趟,一件事需要什么手续、材料不一次性说完;一件事要办成所需要的材料、流程从来没有公示;各个部门之间在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又不衔接。总体上看,去办事不是去办事,更像去求人!非得让我们多说几句低声下气的话,多受几段带刺的训斥,多忍耐一下夹杂私人性格或情绪的脸色。一个下午就只办成一纸证明,如果说这样的效率说也是所谓的公事公办的话,我家乌龟也不信。
站在某个位置上,不问高低,只要办事需要经过自己之手的,那就要刁难刁难来办事的人,要不然怎么展现自己的重要性与功劳?似乎想要来人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了不起,没我不行,当然也隐藏着所谓的唯我独尊,以权谋私的嫌疑。如果刁难的过程中还能得到一些贿赂或者“孝敬”,那就更美满了,对吧?再者,让来办事的人赔几句笑、递口烟、说几句恭维之话,奉承前呼“啊兄”后喊“啊叔”在某些部门的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了,似乎这就是来办事的人的义务。啧啧啧,多威风呀!多有面子呀!多令人器重呀!多恶心呀!某些部门中人替人办事不是理所应当的吗?拿着规定、程序、公告、文件刁难来办事的人,没有一件事能让人迅速、顺畅办理,还说什么上级或者法律要求,云云,实质是假公夹私情绪故意刁难。就算是上级部门已经确定可以办理的事情就差一点材料,上级部门已经向下级部门负责办理此项材料的人通了电话说明情况下,再叫普通民众到他那里补充材料,到了下级部门却被当场反口斥责并板着脸让来人看,说什么都不肯办理!让来人左右为难。已经打通上下部门的关系还要遭受刁难,这到底是怎么样的风气?这又是怎么样的官僚主义作风?
按章办事流程是提交申请、开会审核、出具证明然后送达上级部门?好,就按这么办吧,但跑了一趟上下部门之间回来后又被告知可以出具证明并送上级部门了。不是说要开会审核吗?这个环节去哪儿了?这是效率高还是本来就可以省略、可有可无?或者属于酌情情节?如果真是效率高,那就要大大的赞一通了,真心为民着想,为民服务!如果是可以省略、可无可无、可以斟酌处理的,搬出“尚方宝剑”就纯粹是故意设置门槛,说话做事模棱两可,故意刁难的成分很明显!
现在学废了吗?刁难人们的最好办法就是拿着规定让人们的事办不了,既顺理成章又让来人难堪明白自己的“意思”,告不到又无可奈何。刁难人们最好的方法就是拿着各种可有可无可松可紧的规定以及可以斟酌的内容夹杂私人心底里不能明说的“私货”,让人把事办不成!现在学到了吗?领教了吗?口口声声说服务于人们的人到头来要被称之为主人翁的人反过来服务?想想已无语!
要么公正公开合理合法对待任何一个来办事的人,按章办事那就按照文件、规定、法律、既有程序等等来做;要么别设置任何可以斟酌的情节和可有可无的弹性空间与“夹带私货”的灰色地带!拿着文件、法规、规定、公告、约定、程序、政策内容来刁难有事要办理的人,抬头不讲低头见,个个来办事的人都曾经得罪过他吗?他们把可以斟酌的地方背离简单化的方向去斟酌;把可有可无的环节远离便利化的行动去处理,南辕北辙、左右而言其他就是不太愿“便宜”了有办事需求的人们!相比之下,对于某些所谓的“自己人”却大开绿灯!服务周到!双层标准、见风使舵、看人做事,人为设置办事障碍,言行举止看似秉公办理、符合程序、合情合理又合法,但是实际上就是故意刁难他人。试问一下,有这个必要吗?能满足自己怎么样的心理需求?
说句实在话,到某些部门办理一些事情真的是十分头疼的行为,有时候去了几次甚至多日往返也未必能把简单的事情办成,有时候在办事的地方竟然找不到那个负责办理事情的人。各种形式的刁难,旁敲侧引,话里带刺或者厌烦来办事之人,脸色难看,视来人是故意来找他们麻烦那样,我们还怎么去找人办理公正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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