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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打掉大批”村霸““市霸”!抓捕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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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08: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打掉大批”村霸““市霸”!社会治安全面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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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涉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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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某财恶势力团伙抓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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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祥恶势力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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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祥恶势力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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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祥恶势力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垄断港口“鱼苗”的涉恶团伙被端;以权谋私霸占海边滥采海砂的村书记及其同伙获刑……1月12日,记者从汕尾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了解到,2020年以来,汕尾市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六清”行动为主要抓手,成功打掉一大批涉黑恶犯罪团伙,带动全市社会治安全面好转,全市立涉恶九类案件同比下降27.84%,毒品、涉枪、盗抢等突出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持续上升。

1、高位推动 铁腕除恶

2020年以来,汕尾全市集中开展“六清”行动,做到“线索清仓”提速提质、“逃犯清零”穷追猛打、“案件清结”快办快审、“伞网清除”查深查透、“黑财清底”应缴尽缴、“行业清源”见质见效,取得了显著成效。汕尾市扫黑除恶办部署开展“线索清仓”行动,落实县级兜底,集中攻坚做好线索“清零”工作。2020年10月中旬,汕尾市已实现中央、省交办应清线索全部“清零”。

在推进“六清”行动中,汕尾采取了一系列硬核措施: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地区和单位,以期达到提高效率、强化责任、推进落实的效果;实行约谈提醒,对工作落后的单位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实行领导约谈,当面反馈“问题清单”,压实层级主体责任。

此外,汕尾制定出台了《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督导工作方案》,确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导组实地督到点上,真正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督导“撬动”作用。还实行亮牌考核,以开展平安汕尾亮牌考核工作为契机,制定出台《2020年度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市、区)考核办法》《2020年度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考核办法》,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亮牌警示,加快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打财断血黑财清底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汕尾两级法院坚持严打快审,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截至2020年12月23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96件879人,其中涉黑案件40件253人,涉恶案件156件626人;审结196件879人,结案率100%。生效案件中,163名涉黑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率36.2%。同时,审结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9件21人。

汕尾全市法院坚持“打财断血”“黑财清底”,认真查明涉黑恶案件财产来源、性质、权属,充分利用追缴、没收、责令退赃退赔和判处财产刑等法律手段,彻底摧毁黑恶犯罪死灰复燃的经济基础。截至2020年12月底,生效裁判的涉黑恶案件财产金额从2019年底的1146万余元增至逾2.6亿元,涨幅2133%;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金额从2019年底的20万余元增至2.4亿余元,涨幅超1199倍,切实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汕尾法院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深入推动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两级法院对内建立案件会商、专项督查、警务保障、应急处置等7项工作机制,对外则与汕尾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建立案件通报协调、案件管辖、预防和打击“套路贷”三项工作机制,形成重点攻坚的打击合力。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参与行业整治,向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2条,发出加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47份,得到反馈47份,有效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整体防控能力。

3、铲除以村书记为首的“村霸”

汕尾市公安机关以推进行业治理和根治涉黑恶重点问题为抓手,坚持“以打促建”“以案促治”“以管促控”,以“零容忍”的严打高压态势和摧枯拉朽的强大攻势,狠打、深打盘踞农村地区非法开采等一切黑恶势力,强力整治滥开滥采乱象。

2018年2月,汕尾陆丰市公安局对在侦的碣石镇后埔海边的“聚众斗殴案”进行延伸摸排,发现该案涉及其他犯罪人员,且其背后还涉及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等多起犯罪案件。

警方查明:2017年初至2019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朱某祥以其为碣石镇后埔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为掩护,纠集宗族成员为团伙成员,形成恶势力团伙,凭借其家族人多势众的社会影响力,长期霸占碣石镇后埔村海边,滥开滥采海砂,非法攫取经济利益。采用暴力殴打、随意毁坏他人财物、聚众造势、打压及滋扰等手段,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采矿、非法占用林用地、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矿产资源市场特许经营管理秩序,严重破坏海边生态环境,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一年多的缜密侦查和全面深挖,2019年4月17日凌晨,陆丰市公安机关在汕尾市公安局的协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调集警力联合出击,在珠海、陆丰两地同时展开收网行动,打掉以朱某祥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先后抓获团伙成员11名,带破刑事案件6宗,扣押、冻结现金16万余元,查获银行卡、账簿等物品一批。该案于2019年10月被广东省公安厅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020年6月18日,案件一审判决。

4、扫除垄断港口渔业的“市霸”

汕尾市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10类打击重点,着眼于农村治安稳定和民生领域,坚持早发现,早部署,早打击,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2018年初,陆丰市公安机关从在侦案件入手进行延伸摸排,发现在侦的“刘某贤等人寻衅滋事案”背后,湖东镇曲清村的卓某财、卓某山、卓某辉、卓某诚等四兄弟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大量的群众走访和调查,警方发现卓某财等人凭借家族人多势众,欺压百姓,长期以来独霸湖东镇出海港口海域的蟹苗、鳗鱼苗捕捞渔区,组成一个欺行霸市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查,卓某财、卓某山、卓某辉、卓某诚四兄弟初中辍学后就一直盘踞在湖东镇港口进行捕捞鱼苗、蟹苗作业。为达到长期霸占蟹苗、鳗鱼苗捕捞渔区进行非法牟利的目的,2014~2018年,卓某财四兄弟经常纠集,在湖东镇出海港口海域持关刀、马刀、三股叉、催泪器等器械,通过暴力殴打、言语恐吓和滋扰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允许其他渔民在该海域从事捕捞活动,将捕捞区占为己有,垄断湖东镇曲清村出海港口渔区蟹苗、鳗鱼苗资源,附近渔民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卓某财等人成为渔业捕捞行业的“市霸”“行霸”,还与湖东镇内无业青年纠集,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作案7宗,严重危害当地治安、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案件经营成熟后,陆丰市公安机关调集刑侦、禁毒、特警、巡警、禁毒专职队、禁毒突击队、扫黑专班和派出所等警力,在汕尾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于2018年7月10日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先后抓获团伙主要成员10名,带破刑事案件3宗,缴获长刀、三股叉等作案械具一批。2018年11月,该案经报广东省公安厅核定,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019年5月16日,案件一审开庭审理,团伙成员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二审判决,团伙成员全部被量刑判决。

来源: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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