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疫情为医患关系带来了短暂的和谐时光,不少医务人员感叹“最美的医患关系又回来了”。
对医患关系的真实感受,是老百姓在每一次和医院、医生、疾病打交道的过程中形成的。
一旦疫情过后,医院运营恢复常态,真实的医患关系也一样会回到常态。因此,这次疫情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因为医患矛盾的根源没有改变。
果不其然,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生产生活逐渐回归正轨,暴力伤医事件又开始逐渐抬头。
就在2021年1月22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因长期患病,在多家医院就诊不能根治,遂产生报复心理,购买烟花爆竹自制致燃物,并携带菜刀,选择其就诊过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实施了放火和伤害行为,造成3名医护及1名患者轻微受伤。
一段时间以来,暴力伤医事件屡屡成为社会焦点,从制度法律层面为医师铸好执业盾牌、促进医患和谐,成为医疗界、法律界关注的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等基础上,新增一章“保障措施”。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这一规定强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的法规,对防止暴力伤医、维护医护人员执业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解决“医闹”问题,要疏堵结合,双管齐下。不仅要在医院安检,施行“医闹黑名单”制,还应加速在中小学开设医学科普课程的进程,使百姓更好地理解疾病、诊疗过程及疾病的预后。这样做,既能减少医患纠纷,又可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有利于全民健康素质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