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机关自3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以实现汕尾全市涉摩、涉电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此次重点整治时段为每日上下班、上放学高峰等重点时段,重点整治对象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地区包括汕尾市区、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农村乡镇(其中陆丰市的碣石、南塘、博美镇,海丰县梅陇、公平镇,陆河县的河口、螺溪镇)。
此次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涉酒、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加装遮阳伞、超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等。
汕尾为什么要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呢?因为摩托车和电动车违法违规行驶产生的问题。
一是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路行驶突出表现为驾驶人大多无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意识淡漠,交通事故高发。据统计,仅2018年全市两轮车(含电动车)交通事故起数占总交通事故起数的36.92%,死亡人数占比高达32.01%,受伤人数占比高达40.48%。通过事故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在全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占比重较大,呈上升趋势,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比例明显高于事故比例,而且电动车无机动车保险赔付,造成的社会矛盾突出。反映出摩托车、电动车的车辆安全技术和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低于其他机动车的平均水平,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二是摩托车、电动车无号牌通行极大的妨碍了正常交通秩序管理。路口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严重,且屡禁不止,对其管理难度大。三是上路行驶数量最多两轮超标电动车,极大的扰乱了主城正常的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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