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近期,陆丰交警加强校园周边及农村道路的巡逻频次、密度,切实形成路面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3月11日下午17时许,陆丰市交警大队博美中队民警驾驶警车在辖区巡逻,当行驶至133县道26公里+600米处(八万镇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N86981的校车内人头涌动,存在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系陆丰市八万镇阳光幼儿园的校车,核载19人,实载22人,驾驶人周某飞(男,32岁,陆丰市八万镇人)持C1驾驶证。
随后,执勤民警责令校方妥善安排其它车辆安全转运幼儿园学生,及时消除了校车的安全隐患。
目前,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周某飞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对其驾驶校车超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处罚;对其未取得校车资格证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处罚。同时责令阳光幼儿园校方立即进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整改,最大限度筑牢安全警戒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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