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初心,在新时代尤为重要。“枫桥经验”曾以一镇一市一省的潜心实践,为全社会的治安防范、纠纷化解提供经验参照。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新时代“枫桥经验”承载着人们新的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以来,“枫桥经验”陆续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人民谋福利: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特别是首次以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形式写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代表着“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根据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变化,“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载体:在治理理念上,从侧重社会稳定为主,转为社会全面进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治理主体上,从一元治理转为多元治理,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治理方式上,从传统治理转为数字治理,从被动治理转为主动治理,从事后治理转为事先预防,形成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现代治理体系。
有人说:“党建统领、人民主体、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共建共治共享平安和谐这五个要素构成了‘枫桥经验’的鲜明特征和时代内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枫桥经验’带来了百姓和顺、乡村和美、社会和谐的新景象。”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十八载日月流转,历史的风光气象万千。“枫桥经验”从乡村实践蝶变为国家蓝图中的重要元素,在新时代更见其价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枫桥经验”这一长盛不衰的“传家宝”在汕尾绽放新彩,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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