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红丽)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有关情况。
对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会上表示,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定点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开具的处方所发生的医疗和药品费用,可以按照线下医保现有规定的待遇政策给予支付。凭借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还可以在本地定点药店取药。
熊先军表示,在认真总结疫情期间医保支持互联网诊疗的基础上,去年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明确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强调各级医保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重要意义,突出线上线下政策均衡的基本原则。
第二,明确了医保定点管理的范围,申请签订“互联网+”医保服务补充协议的基本条件,要求各个地方按规定做好评估和协议的签订工作。
第三,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各地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能够实现医疗机构到定点零售药店处方的流转。
第四,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经办管理,为互联网医院和参保人提供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第五,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措施。强化医保部门费用的审核责任,并要求各地严厉打击“互联网+”医疗服务中的欺诈骗保行为。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