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是我们共同居住和生活的家园,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造福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因此,2016年启动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市坚持治建并举,打出一套套“真刀真枪”的组合拳,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我市荣获“省文明城市”称号,陆河县荣获“省县级文明城市”称号。
创建文明城市,不仅要干净、方便、安全,还要和谐、善美。我市创新设立“汕尾市新时代文明创建工作指导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有效解决文明创建人员和阵地不足等问题。常态化推行市领导、市直单位挂驻帮扶基层镇街、村居文明创建工作,真心实意帮助基层解决疑难问题。创新开展“一月一主题”测评排名,实行常态化全覆盖督导检查。市级层面探索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村级层面倡导设立“爱心基金”,建立政府社会双向互动参与新时代文明创建新模式。全面推进城乡移风易俗,“红事一杯茶、白事一碗粥”成为农村新时尚。
汕尾还将立足弘扬主流价值、城市精细管理,通过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创建工作,力争2023年市中心城区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陆河县达到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等。他表示,接下来将做好“文明入心”“参与践行”“创文惠民”三篇文章,让广大群众迸发主动参与创文的热情,实现从“要我创”到“我要创”的转变。
追梦不止步,圆梦正当时。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广大市民朋友们,只有你文明,我文明,我们的家园才会更文明;只有你参与,我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靓丽!
让我们大家从此刻开始,从点滴做起,做文明公民,树文明形象;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维护城市荣誉,让汕尾这座城市更有加美丽、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让全市人民生活得更舒心、更幸福、更美好,把汕尾早日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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