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汕尾市城区政法委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汕尾市万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汕尾市城区民情地图工作人员1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汕尾市城区民情地图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汕尾市城区民情地图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技能,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4、拟聘汕尾市城区民情地图工作人员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年龄要求为18至40周岁(即1981年05月01日至2003年05月01日期间出生);具有电脑专业或有相关从事电脑行业者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需要任职回避的; 5、其他不适合的情况。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25日,上午8:30: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汕尾市万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翡翠湾一期A座58号)。 3.报名方式:在汕尾市万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汕尾市城区政法委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在现场填报后贴上相片。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2)《汕尾市城区政法委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不诚信报名或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7、报名不收取费用。 四、聘用 1、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市万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政府购买服务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经录用的服务人员工资薪酬参照汕尾市城区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执行。 (3)汕尾市城区政法委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汕尾市万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汕尾市万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决定是否续聘。解除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660-3802448、1501959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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