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汕尾市医保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市税务局推出新版《新生儿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规程》,打通新生儿预参保居民医保缴费的“快捷通道”,按照新规程,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规定的孕程婴儿和新生儿,准妈妈可自孕期24周起办理新生儿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及时享受医疗费用保障,解决准妈妈的烦心事。
具体办理流程:准妈妈作为申请人(可委托办理),持身份证到市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办理,填写《汕尾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可在医保局官方网站下载、医院医保办领取、镇街道领取)提交办理后,可在“粤税通”、“粤医保”线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参保。
参保完成后,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凭《汕尾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即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须完成户口登记,申请人持《汕尾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及户口本在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新生儿姓名、身份证号等参保信息的变更。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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