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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新冠疫情反复!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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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9 14: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馨梦 于 2021-5-29 16:25 编辑

近期,广州市、深圳市等地陆续发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初步判定为境外输入关联疫情。与以往疫情不同,广州市本次疫情病毒传播速度非常快,传播能力强。为进一步做好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广大市民紧急提醒如下:
01

请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广州市、深圳市等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2021年5月15日以来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市民,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02

请持续关注自己的粤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粤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可凭“粤省事”上“行程卡”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03

请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汕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04

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就医时,拥挤时,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必须佩带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05

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6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预约(点击进入预约界面),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疫苗当天严禁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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