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54982|回复: 3

[陆丰] 南塘镇饮用水库边现违规坟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31 16: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岭村千亩生态林在哭泣,“坟霸”林雪梅把持村务33年,“地霸”郑振城给自家分306亩地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南塘镇龙岭湖安村即8村的村民(后附签名)。我们在此实名举报南塘镇龙岭村委会(原书记)郑振城以及龙岭村委会长达33年的(原妇女主任)林雪梅(又名林陇头)涉嫌毁坏生态林倒卖山林地、污染饮用水水库“北飞鹅水库”,疯狂破坏林地违规违法卖生态林山地给他人造坟墓,湖安村在水库旁边居然出现了乱葬乱造坟墓群(含多座活人墓),成为水库边的一道墓园风景线,更有占地近8亩坟墓,相比正规足球场差不多大小的豪华墓地(在得知有村民实名举报林雪梅之后,林雪梅“狗急跳墙”,串通其中一座坟墓(占地8亩)的后人在该墓地的原范围上(为了缩小坟墓占地面积)紧急种上了几亩地油柑树苗,用这种掩耳盗铃的手段、自欺欺人,妄图掩盖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

在林雪梅和郑振城(前者是后者的舅母)的狼狈为奸之下,多年来违法违规破坏生态林、污染水库水源的坟地多达数百座,他们从中敛财每座从5万至二十万元不等,累计敛财金额近千万元计。我们要求上级部门高度重视该案,按照法律法规严惩林雪梅、郑振城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郑振城于2013-2020年出任龙岭村委会书记,林雪梅又名林陇头,她是郑振城的舅母,现在已经70多岁,担任龙岭村委会妇女主任长达33年,长期霸占湖安村小组组长职务,在2013年前(原有其他人任小组长)实为林雪梅控制之中。在2013年她的外甥郑振城担任龙岭村委会书记期间,两人更是狼狈为奸,滥用职权;任郑亮(林雪梅之子)为村委干部;更加疯狂的出卖林地违法造坟,不少外村、外镇的村民也纷纷闻询而来做风水造坟。林雪梅、郑振城、郑亮等几个人在卖坟地“生意”中每座坟地对外卖5-20万元不等,占地为1亩到8亩不等,他们将山林地变坟地敛取的财物均落入个人腰包。

二、林雪梅于2013年-2020年实际上兼任湖安村村小组长,这期间泰商承包山地570多亩一年2万多元的租金下落不明,上级下拨的生态林补贴(一年7000元左右)、各种扶贫款均涉嫌被林雪梅捏造事实、虚报假账、实为全款私吞。每一年上级部门均会给每位低保户补助1300元左右,但是林雪梅涉嫌进行造假,将自己的亲人(包括郑亮)假冒为低保户、贫困户,冒领补助款,村里真正的贫困户苦不甚言;反而拿不到1分钱的补助。郑振城任龙岭村委会书记、林雪梅兼湖安村村小组长期间,村民们纷纷表示他们俩实际上没有为湖安村做任何一件好事,在他们二人的领导下;湖安村民不懂得什么是新农村建设;什么是攻坚脱贫;更感觉不到党对人民的关怀。群众对郑振城、林雪梅等人的口碑极度不好。

林雪梅的儿子郑亮在上一届村委组织分地时将属于集体的7-8亩土地私自确权在郑亮名下,从中领取各种补贴,但是实际上该块土地一直处于抛荒状态。

2020年,有龙岭村委兰湖村小组(7村)的村民实名举报林雪梅、郑振城等人破坏生态林、污染水库违法违规造坟一案,得到了上级部门一定程度的重视,但是案件走到南塘镇时,有镇内保护伞为避免事态扩大、牵连到镇里分管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将林雪梅、郑振城免职应对上级检查之后就草草了事,并没有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林雪梅、郑振城等人刑事责任。

根据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数量达五亩以上、其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即构成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的行为包括: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等。郑振城、林雪梅、郑亮等人在龙岭8村即湖安村非法占用防护林地用于建坟的总面积少说也有几百亩,足以构成刑事责任。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 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人民政府自1994年开始颁布《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2007年,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强管理严禁占地毁林建坟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非法占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或者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建坟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岭八村一千多亩林地在2013年被评定“生态公益林”,给予拨付补偿款。2013年至今,龙岭八村没有发放一分钱生态林补偿款。龙岭村村干部监守自盗,私卖墓地敛财。自从2015年开始,党支部书记郑振城及妇女主任雪梅等人开始公开倒卖生态林地供亲属和其他外村人修建坟墓, 村干部非法倒卖村集体林地(生态林)供他人修建坟墓,公然违反殡改、墓地建设要求,并侵占贪污生态林补偿款等违法犯罪问题。

2020年7月份,汕尾市纪委监察委介入调查,但郑振城等人倒卖生态林修建坟墓、侵吞生态林补偿款问题未调查,没有给村民们一个说法。其中一座足球场差不多大小(占地近8亩)的坟墓为林雪梅私自卖给南塘镇隔壁村一名郑姓村民,据村民反映,林雪梅从中收取的现金加上礼物共计10万多元。

三、龙岭村委会湖安村即8村,户口600多人,在村的只有200多人,外出务工和居住400多人。在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期间,全村土地正式确权登记只有870亩;其中集体地确权登记210亩,只有4口人丁的村委会书记郑振城居然在自己一家名下合计分到306.94亩土地,每人丁高达76亩,而本村村民通常几兄弟合拼(家族式)确权分到几亩或十几亩土地,作为村委会一把手的郑振城独揽大权,涉嫌违规违法操作;郑有是郑振城的亲哥;也确权土地80多亩;郑亮和郑在是郑振城的表兄弟,确权土地60多亩;也是林雪梅的亲儿子;他们亲戚中(郑振城、郑有、郑亮、郑在)二个家庭确权土地高达450亩;全村村民正式确权只有210亩。二个家庭确权登记的土地高于全体村民的230%。村民们敢怒而不敢言;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村民搬的搬;走的走;感觉没有安全感;无法生存。

当得知有村民实名举报林雪梅、郑振城在土地确权中乱作为时,林雪梅、郑振城串通有关人员在2021年5月份强行要求村委有关人员重新盖章2017年土地确权单据(因村委有关人员了解到村土地确权存在部分不合理,所以没有重新盖章)。林雪梅、郑振城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乱虚作假,妄图掩盖其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

汕尾市陆丰市南塘镇龙岭湖安村即八村的村民们请求上级部门高度重视上述反映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严惩林雪梅、郑振城、郑亮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挽救被破坏的生态林、保护好水库水源,恢复原生态环境;保持青山绿水;土地重新分配;给当地村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举报人:龙岭村委会湖安村即8村村民
2021年5月


1.jpg
3.jpg
2.jpg
6 活人墓2 拷贝.jpg
4.jpg
5 2018年造的坟 拷贝.jpg
8 活人墓 拷贝.jpg
7 活人墓 拷贝.jpg
9 拷贝.jpg
10 拷贝.jpg
11 拷贝.jpg
12 拷贝.jpg
13 拷贝.jpg
14 拷贝.jpg
17 郑1.jpg
19.jpg
18 林2.jpg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陆丰市东海镇大厝黄村村小组长黄某俊的新证据
[城事报料] 南塘镇饮用水库边现违规坟墓
[城事报料] 实名反映汕尾红草镇陈某立的建筑没有报建 属
[文化天地] 寻找唐瑜的故乡/蔡谦
[文化天地] 《捷胜海防文化志》概述/叶良方
[三唯论点] 黄江河生态绿廊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发表于 2021-5-31 21:20:5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情况如果属实,有证据,建议同时投到市长信箱,省和检察组的都有举报渠道,这里只是个网站,
发表于 2021-6-3 15: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情况如果属实,有证据,请有关部门好好查处
 楼主| 发表于 2021-6-3 15: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给当地群众一个说法,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