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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附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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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 18: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21-6-2 18:45 编辑

附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全体广大市民:
当前国际疫情尤其是我国部分周边国家疫情出现反弹,省内广州、深圳等地陆续发生疫情,我镇面临病例输入、疫情传播的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同时,要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应在做好全程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到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14天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 请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要持续关注广州、深圳、佛山等地的感染者行动轨迹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广州、深圳、佛山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附城后,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配合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三、 请全镇各场所(商场、市场、酒店、KTV、网吧等)要按上级行业标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 全镇个体诊所、卫生站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各零售药店要发挥“哨点”监测作用,落实退热类等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人员,应引导患者在做好全程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到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五、全镇一律停止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已取得许可的,一律延期或取消举办。

六、请全镇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单位严格落实县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尤其要及时掌握教职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健康状况。对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七、全镇各级党组织、各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引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抓好宣传工作,向居民广泛宣传市县镇部署和通告要求,全力凝聚社会人心、形成社会共识。

八、我镇正在全面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附城人员,请从5月15日以来曾到广州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附城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尽快与所在村(社区)联系。

特此通告,敬请配合!

附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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