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财等,在传统的彩礼习俗中,本是婚姻缔结时,双方互赠礼金,寓意夫妻恩爱、相互遵守誓言的意思。但曾几何时,越来越高的彩礼不仅击败了很多眷侣,吓退了“准女婿”,也让不少家庭负债累累。
彩礼的现状:在现代,受奢侈攀比之风的影响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物质的含义,“天价彩礼”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在某些农村地区,彩礼已经逐渐变味,金银首饰只是起步,动不动就是“一动不动”(动产和不动产)、“万紫千红一片绿”已经成为了常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彩礼不仅让男方家庭不堪重负,同时也不经让人怀疑究竟是嫁女儿还是“卖女儿”这种畸形的社会风气还刺激了大家的互相攀比,追求奢靡的社会心态。
当前汕尾一些地区婚嫁陋习问题层出不穷,攀比之风盛行,导致结婚成本过高。因此,我们大力倡导优良婚俗,提升全民婚育信心。汕尾有关部门应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大力解决现代社会婚育的难点、痛点。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加强文明婚育宣传工作,全力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天价彩礼、奢靡婚宴等不良习俗风气,治理不良社会风气,倡导婚事简办的文明礼仪。
现在,《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我们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不少问题在法律层面做出了补充与说明,为树立新时代下的民风民俗做出了贡献。其中较为热门的话题就是有关婚姻中的“彩礼”问题。
民法典中有关“天价彩礼”的内容:2020年5月20日,民政部发布新闻表示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指导意见》,指出要向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强调要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 随礼攀比等不之风的整治行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其中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索要彩礼不再是一种风俗,它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索要彩礼是违法行为,既然是违法行为,彩礼被追回就有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