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良琼)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我市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出炉。其中,陆河县被评为优秀等次,海丰县、城区、陆丰市被评为良好等次;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为合格等次(非建制县仅以合格或不合格定等)。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围绕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强化执法监管等河长制工作七项任务,协同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河长制考核体系和激励问责机制,按照《汕尾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20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市河长办组织对各县(市、区)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经过县级自查、市级初评、市级复查及反馈意见、市级抽查和复评等程序,于日前全面完成考核工作。接下来,我市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又“有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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