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地针对目前近岸陆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问题,尤其是近海养殖监管不到位问题,开展检查、清理、打击三项行动,全面整治水产养殖,清理陆上、岸线、海上垃圾,打击各类涉生态环境和海洋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市直各督导单位分工合作,多场次、多方式部署县(市、区)工作,多手段督促指导整改,多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建立每日一报制度,采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强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目前,我市海水养殖场底数基本核清,全市现有海水养殖场2140家。全市禁养区内养殖场241家全部拆除;各县(市、区)均已制订海水养殖场办证计划及尾水整改计划,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全市非禁养区养殖场已办证24家,已建尾水处理设施5家,正在建设184家。其中全市高位池养殖场139家,已建尾水处理2家,正在建设129家,关闭或停产8家。品清湖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市住建部门对市区地下排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现已进入完善阶段。
市城区全面清理品清湖周边非法养殖场,依法完成关闭清理养殖场20家,督促启动尾水设施建设3家。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县(市、区)大队加大对全市海域及自然岸线的执法检查和监控力度,立案查处违法用海案件7宗,其中已办结2宗。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完成了全市围海养殖用海核查。
针对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治,我市在“查、测、溯”的基础上还印发了《汕尾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和《汕尾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指引》,要求沿海各地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对入海排污口进行分类规范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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