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承建单位容易忽略规范流程和当地的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出现违法行为。而且,相较于个人,工程建设单位违法占耕占林的行为所涉面积往往更大,查处整改难度也更大。
为规范工程建设用地行为,执法部门依法坚决“亮剑”,对于违法占耕占林的行为主体,不因建设单位和项目的性质、大小而纵容,决不允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比如,不久前,城管综合执法局查处了一个省重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案件。涉案道路项目涉及3个标段,由3家单位负责施工,都需要临时使用不同大小的林地。城管部门通过巡查、航拍、现场调查等多种手段,发现3个标段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批先占”“未批先建”,在行政处罚、现场控停等措施无效后,全部依法立案查处。目前,两个标段占用林地达到刑事标准,已移交公安分局立案。
在另一起某央企大量占用耕地和林地用于重大项目建设、没有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和缴纳临时用地补偿费的案例中,城管综合执法局在强力执法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普法教育。将项目参与建设各单位召集在一起,通过法律法规学习和通报典型案例,让参建各方深刻认识到,坚决摒弃“重建设、轻保护”的发展思路,只要存在违法占耕占林行为,只要损害了资源和环境,将一律依法严厉惩处。
对新增的违法占耕占林等行为,我们要开展“一案双查”,不仅追究施工单位法律责任,也要追究监管单位责任,严肃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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