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这是陈毅诗篇《手莫伸》中的名句,也是陈毅一生的座右铭。从参加革命起到后来作为党的高层领导干部,陈毅从未向党向人民伸过手。党需要他去哪里,他就去哪里;党分配的工作他从不讨价还价。
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其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仆不是老板,领导工作不能以发财为目的。“为人民服务”历来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我们党对广大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身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就有义务、有责任把为人民谋利益当作自己的使命和追求。如果把当官作为发财的途径,利用党和人民给的权力贪污、受贿,大发不义之财,最终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身败名裂,被人民所唾弃。
但是,总有一些人,老是把当官看成发财的途径,本该是人民公仆的官员,却成了吸取人民血汗的寄生虫,成为党和国家败类。日前,经陆河县委批准,陆河县纪委监委对陆河县委党校(陆河县开放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邱伟源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伟源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党的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在担任南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整村搬迁补助资金;在担任陆河县委党校(陆河县开放大学)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邱伟源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陆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陆河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邱伟源开除党籍处分;由陆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陆河县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我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邱伟源为教训,记住习近平总书记一句话:“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中央颁布的“八项规定”和持续的高压反腐,也在用铁一般的党纪国法告诉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想做领导干部的人:想靠当官来发财和享乐行不通!既然如此,广大领导干部当思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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