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分配对于促进共同富裕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也是人类发展的文明方向。为什么要在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基础上,补上三次分配这一环?背后的深层次考虑是什么?
在收入分配里,对于高收入人群收入的适度节制,或者说使他们的一些收入能够用于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增长,这是一个最直接并且效果最为充分的选择。
通过这种途径,能够促进社会和谐,使大量的高收入人群按照社会公益、社会公德、社会和谐等道德伦理体系来行动,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同时,它又符合自愿原则、公平正义原则,不会在强制性的再分配过程中,伤害一些高收入人群和资本利得者的积极性。对于共同富裕而言,这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也是人类发展的文明方向。
就三次分配来讲,汕尾目前虽然各种慈善和捐赠活动日益高涨,但与我们整体的经济规模还不相匹配,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基本的激励体系和保障制度尚未得到很好完善。
我们知道,欧美大量富翁都会积极参与慈善,这当然与整个欧美的宗教、法制和道德体系相关,但这只是表象。实际上他们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考虑到税收减免政策,欧美遗产税高的可达50%,很多有巨额财产的人,为了回避财产税,都会主动选择捐赠.
此外,按照西方一些国家的政策,如果你主动捐赠收入所得,可以免除部分收入所得税等支出,这就使得一些高收入人员既能够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目标、道德伦理追求,也能够保有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
就社会激励体系而言,除了非正式的道德体系、伦理体系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政府的税收体系,这是一大关键。它激励富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
目前我们很多企业的捐赠是免交企业所得税的,基本上是捐多少就免多少。这方面,汕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有一些更细致、更具体的监管举措,比如审核资金来源,就会看是否符合慈善标准、慈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