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中国近代史的人都知道,洪秀全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田同耕,有钱同使;无处不保暖,无处不均匀。这样的理想实在很不错,但是,它强调绝对平均分配,带有空想主义色彩,是注定无法实现的空想。
我们现在的共同富裕也不是平均分配。共同富裕没有捷径,不是变戏法,必须靠14亿多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来实现。推动共同富裕,解决发展问题是第一位的,分配问题也很重要,但不能仅仅靠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虽然已经超过1万美元,但还没有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即使把现在所有的国民收入全部平均分配,也还达不到共同富裕。
去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我国率先恢复经济增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展现了中国经济的强劲韧性。经济波动是短期现象,共同富裕是长期目标。我国经济拥有健康的基本面、巨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空间,完全能够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为雄厚的物质基础。
推动共同富裕,需要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初次分配对于最终分配格局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激励引导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创新创业富裕起来。
初次分配既要讲效率,又要讲公平,要规范分配秩序、合理控制初始分配差距。再分配要增强对分配差距的调节功能,通过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同时,还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低收入者和困难地区的支持与帮扶,更好地发挥兜底提低的作用,努力使橄榄型分配结构的两头更小一些、中间更大一些。再分配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既促进公平,又考虑效率,防止顾此失彼。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收入分配调节既能够分好蛋糕,又有利于进一步做大蛋糕。
同时,推动共同富裕,需要企业“办好自己的事”。企业家为共同富裕做贡献有多种渠道和方式,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社会责任,善待员工和客户,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好自己的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企业的“本分”,也是为共同富裕做贡献的“正道”。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在有意愿、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在客观上也会起到第三次分配的作用。随着我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和更多的人富起来,加上国家激励政策的完善,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将会迎来一个大发展。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杀富致贫”,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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