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大城市是低收入群体利用劳动力资产致富的重要场所,而城市在教育、住房、医疗等公共服务上与户籍制度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低收入群体利用其劳动力致富的途径,比如外来人口子女无法入读公办学校、无法在大城市从事网约车等职业、无法获得城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等权利。那么,如何助力低收入人群向中等收入群体跃升?
低收入群体缺乏物质资本,但是未必缺乏判断力、创新力、整合能力、勤勉努力等多种人力资本。这些能力的发挥,有赖于低收入群体获得参与市场的平等权利。
赋予低收入群体参与市场的平等权利,让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可以更有效地结合,不但可以提高物质资本的使用效率,也能为低收入群体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可持续的收入,这也是中央财经会议强调“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的题中之义。
具体举措上来看,要增加农村居民在大城市、城市群的自由迁徙权,降低农村居民在城市定居的门槛。比如,减少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障碍,降低外来打工人口子女在大城市入读公办学校的门槛、减少外来人口从事网约车等职业的限制;扩大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空间;增加城市居住用地的供应,通过集体土地为打工者提供租赁性公寓,降低外地人向大城市举家迁徙、居住及生活的成本。
同时,也要积极提升进城人群的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其人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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